(五)注意事项
1.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须在报名首日(即2021年8月4日)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
2.具有工作经验的时间的计算,应截至报名首日(即2021年8月4日),按周年计算。
3.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个人能力及特长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或上传虚假材料的,将纳入南山区编外人员“黑名单”。
五、面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形式
面试由南山区委组织部和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三)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60.0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用工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用工单位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工单位在体检结束后30天内完成考察。经用工单位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各用工单位须在单位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不满的,用工单位可决定在本岗位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有关规定的,须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到用工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和党建组织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与用工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社区专职工作者用工方式为直接聘用,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工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办理用工手续的,不予聘用。
九、岗前培训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应与新聘人员在劳务派遣合同中约定进行岗前培训。新聘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和培训效果考核,考核合格后到岗工作,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十、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新聘人员由用工单位根据南山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执行南山区编外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和用工单位薪酬分配办法,实行年度考核薪酬晋升机制,并将综合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情况动态调整薪酬水平。
新聘人员聘用期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参加用工单位工会并享受工会会员相关待遇,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参加资格审查、现场面试、体检、考察和岗前培训等现场工作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出示“粤康码”“行程卡”。如报考人员在现场发现异常,经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确认不能按本公告规定程序继续进行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不予聘用;已办理用工手续的,取消聘用。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接听。因报考人员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第三季度深圳市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表.xlsx
无犯罪记录承诺书.docx
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深圳市职称申报有关政策简要说明(2020年).pdf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8月2日
原标题:深圳市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rsxx/gwyzkhruzl_1104/content/post_9035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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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80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7 月30日至2003年7月30日期间出生),18至35周岁(即1985年7月30日至2003年7月30日期间出生),18至40周岁(即1980年7 月30日至2003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及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18]107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 8月16日9:00至8 月 20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www.sydwzl.com/gdqyqcrsjzp202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3、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资格初审并报名成功的考生自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9:00后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qyqcrsjzp2021/)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者按《广东省2021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9月4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成绩于9月15日前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
4、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二)资格审核。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审核。面试前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应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专业技术类聘员报名表》,携带笔试准考证,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核,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双面打印)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者(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历),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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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是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农田污染修复、植物营养、新型肥料研制与应用、农田生态研究等工作。
二、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研究助理岗位1人,主要从事科研辅助、试验示范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
三、岗位条件
1.30周岁以下;
2.硕士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
5.环境科学、植物营养学、土壤学或农业资源与环境及农学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薪酬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国家、省和广州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工资待遇按照研究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名人员填写《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人员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其它证书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招聘邮箱报名,邮件命名为“应聘科研助理+姓名+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
招聘邮箱:gdnkyzihuansuo@163.com
联系电话:020-8516141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66号资环所
邮政编码:510640
广东省农业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2021年8月2日
原标题: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启事
文章来源:http://www.gdaas.cn/zpgg/202108/t20210802_1082017.htm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四十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列入南山区编外人员“黑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考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为:http://zhaopin.jobems.com/#/infoenroll/1。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4日(周三)9:00至8月8日(周日)24:00。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招聘岗位信息,选定报考岗位后,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与报考岗位条件相符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四)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可于8月11日(周三)9: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须用到,请注意保存)。
(五)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提交报考岗位后,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将不能修改。
2.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将不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在线笔试。报考人员需自行配置好具有摄像和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和智能手机各一台(部),并确保网络通畅。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附加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型均为客观题,附加题为写作题。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确定;附加题作为评价报考人员综合素质的参考依据,不影响笔试成绩。
(二)笔试时间
在线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8月14日(周六)10:00-12:00,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间为10:00-11:30,附加题时间为11:30-12:00。考试链接将于8月13日(周五)9:00前通过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报名表登记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
参加在线笔试人员务必在笔试正式开始前通过考试链接提前调试好计算机和手机。
(三)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21年8月16日(周一)18:00后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
四、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线的同时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资格审查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查范围
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的3倍(政务服务岗位按5倍)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招聘人数8倍范围内的其他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审查递补人员。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同分的,笔试成绩同分的报考人员不受比例限制均可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同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可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三)审查材料
1.所有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表。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需填写《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2),承诺体检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以及相应的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从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递补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当天指定时间内现场等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递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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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位和人数
拟招聘1名创文协管员。
二、人员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公道正派,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听从指挥,服从领导。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需提供近一个月的体检合格报告),品行端正,没有违法及犯罪前科(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如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聘的其他情形,不得作为招聘人选。
三、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工作地点: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市场监督管理所及其职责范围内,月薪酬为5000元(包干,含社保等费用)。
四、用工形式
与湛江市润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五、用工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至8月5日下午18时止。
(二)报名方式:因疫情期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招聘创文协管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报告、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一起发送到润兆公司的电子邮箱:han3281178@163.com,文件名请注明“应聘+本人真实姓名”。联系人:梁先生、戚小姐,联系电话:3281861。公告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须在面试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如没有近一个月的体检报告,可在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供。
七、资格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应聘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准确,如发现虚假,终止聘用。
8、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9、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由湛江市润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招聘创文协管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湛江市润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创文协管员(合同工)的公告 20210802
文章来源:http://www.zjxs.gov.cn/xsdt/gsgg/content/post_1480343.html
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职责是:协助市国资委承担国企巡察的日常工作;协助市国资委完成全市国有企业运营信息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协助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和报告;负责收集、整理市国资委委派总会计师提交的工作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市国资委委派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类型。
招聘人员类型: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
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九级职员4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职位表》。
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7日上午9时至2021年8月20日下午17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
4.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的身份证件;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原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国资委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基础能力。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分别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和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5的比例确定。
2.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要求的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含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可按岗位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3.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专业能力、反应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将于当天本面试时段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
4.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高低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二)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国资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125620、020-83125671,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3125757。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日
附件:
1、《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和财务监测事务中心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2、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广州市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7410396.html